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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03月5日

请问公安局,我的宽带如何在ISP进行多机备案?

归类于: 个人经验 — 黑海豚 @ 13:49下午

HI,我今天早上去办备案了,网通不给办呀!!说他们不管备案。我有录像为证,连营业厅高级管理人员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。

为什么网通不按照公安局的通知要求准备好备案材料和手续呢?以至于公安局的通知变成了一纸空文?

那么,在通知规定的时间结束后,谁有权利切断我家这根合法使用的宽带网络呢?

备案,就要好好地做备案,网通作为企业,不能以此为借口,利用公安局这一行政执法部门的一纸通知来做文章,请注意,我国法律严格规定了政企是要绝对分开的。

首先这是通知的原文: http://202.102.230.12/adv/tongzhi/tongzhi.html 

然后,当我到达焦作网通(二局)营业厅二楼时,我找到了办理宽带业务的窗口。 

受到业务人员很礼貌的接待,在我表明来意后,业务员陷入了迷茫“没有什么要求备案的通知呀” 

今天是3月5日,论坛的通知是2月20日发出的。ISP怎么会没有准备好备案手续文本呢? 

业务人员叫来了一位值班班长,值班班长很礼貌的询问了我办理什么业务? 

我问到“我在论坛上看到了通知,是公安局发出的,要求宽带和光纤使用2台电脑及以上的用户在3月15日之前到各ISP营业厅重新备案,如果过期不自行备案的用户,将在随后会被公安局断网处理” 

值班班长仔细回想了一下,明确地说“我们上级没有下达什么备案通知,如果您是要办理第二台电脑共享上网,每加一台电脑需要缴纳180元/年的费用” 

网通班长再次重申“公安局和我们企业没有关系,怎么会要求我们对用户进行备案?我们不是一个系统的。” 

我问到“你们这里能否上网,你们可以现在看一下。或者我这里有U盘保存有通知的内容,你们是否确认一下” 

工作人员礼貌的谢绝了“我们是内部网。安全规定不允许使用外部移动设备” 

我问到“你们现在不提供备案是吧,那么按公安局通知的要求,15号以后如果我不能上网了,是谁的责任?” 

工作人员再次重申“我们不负责公安局的备案,我们这里只提供宽带套餐和业务办理” 

至此。我陷入了迷茫之中…… 

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公安局的通知要求吧: 
二、具体要求:  

  3月15日前,2台(含2台)以上的ADSL宽带用户和所有光纤用户要重新向所属运营商备案(即向运营商的各个营业网点登记),然后由运营商集中向公安机关备案。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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